建瓯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涉及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建瓯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为全面排查收集我市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全力整治利用互联网实施黑恶犯罪乱象,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加强互联网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三)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四)利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五)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六)利用网络实施“暴力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七)利用网络实施“高利放贷、非法讨债”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八)利用网络实施电信诈骗、“伪基站”、黑电台、窃听窃照、恶意程序、手机木马、无线屏蔽器、黑灰产、贩卖银行卡等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主要涉及12个罪名: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平台。举报人可在网站输入或搜索12337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二)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建瓯市公安局扫黑办电话举报。
建瓯市公安局扫黑办:0599—8221751
(三)信件举报。举报人可投寄举报信件或者投递电子邮箱进行举报。邮寄地址:建瓯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53100;电子邮箱:joxzdd@163.com
(四)当面举报。举报人自愿当面举报的,可以直接前往建瓯市公安局打击整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举报。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相关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线索的群众,全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四、举报奖励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举报内容确属犯罪线索的、举报线索在破案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或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建瓯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犯罪线索举报奖励方法》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50000元。
特此通告!
建瓯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4日
来源:建瓯公安